手機瀏覽
更方便
交通信號燈是用于給互相沖突的交通流分配有效的通行權,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容量的一類交通燈。它分為:給出一種方向性信號、顯示單一顏色的交通控制信號燈如紅綠燈,和表示特定內容如行人的走和停(用箭頭表示)、車輛的前進方向等帶有符號的信號燈兩類。
對發出單一顏色的交通信號燈,要求:
1、強:在背景亮度104cd/m2、視距100m時,紅光為200cd,推薦的紅黃綠三色光強之比為1:1.3:5。除城市高速道路和有明亮背景的城市外,晚上的光強可低些,因此可采用200cd與50cd兩種光強。
2、強分布:光分布左右對稱,在光強降到峰值光強的50%處的光線,應處在光軸左右各10°和下方5°~7°的位置上。
特點
信號燈除應滿足交通燈的一般要求外,還應滿足下列要求:
1、光面具有一定的直徑,分為200mm與300mm兩種,表面亮度應盡可能均勻。
2、色有紅、黃、綠3種光色,有時也用白色。
3、帽沿等措施以減少陽光斜射在燈具出光面上時產生的假顯示現象。
Product Classification